
在这个寒冷的冬日,家的温暖如同阳光,照亮了人们的心灵。2002年的一个夜晚,36岁的我在丈夫的冷漠中迎来了自己的生日。离婚时,他的话语如同一把锋利的刀,刺痛了我的心。他告诉我,我是一个中专生,没有钱,没有事业,无法给女儿一个美好的未来。那时的我,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远远落后于他,被优秀的丈夫抛离。
为了女儿的前途,我含泪在离婚协议上签字,放弃了大部分财产,只分得3万元现金,其余作为女儿的抚养费。那天,女儿月月默默地陪着我收拾衣物,她的眼神充满了渴望。她问我,如果不参加课外班,不参加春游,我能不能养得起她。我告诉她,我现在没有办法供她上学,但她不能不去课外班。月月攥紧了手,声音微颤地说,她希望我能经常去看她。
我在女儿就读的实验小学附近租了一间20平米的出租屋,方便我探望她。我叮嘱她不要让同学知道我的住处,但她并不在意。有一次,她带着同学来到我住的地方,自豪地指着农民楼说,我妈妈就住这儿,她专门找离我近的房子,就是想随时能看见我。
2003年春节,月月打电话央求我回家吃饭。她说,大年三十不团圆的话,明年大家都不吉利。我穿行在寒风冷雨中,心里充满了自怜。就在我伤感时,月月举着一串冰糖葫芦向我奔来。她说,妈妈你来了,吃糖葫芦吧,吃点甜的就不冷了。吃过糖葫芦,我的心情好了许多,与前夫也和平地吃了一顿团圆饭。
离开的时候,月月坚持要送我去车站。她塞给我一个大信封,神秘兮兮地说,妈妈,这是我送给你的新年礼物,回家才准打开。我打开信封,里面是一摞人民币,共有769块钱。一张小信纸上写着,这是我今年攒的零用钱。爸爸说等我初中毕业就送我到澳大利亚读书,我不想去,也不想叫那个姐姐做妈妈。妈妈,还有3年我就初中毕业了,我们一起存钱,只要你有了钱我就不用再离开你了。
眼泪划过我的脸颊,我暗自发誓,一定要想办法挣钱,想办法把女儿留在身边。为了早日和女儿团聚,我更急切地找工作,然而数十封求职信石沉大海。直到11月,我到酒店应征客房服务员,才得到了这个机会。月月为我买了朵康乃馨,奖励我找到了工作。
离婚夺走了我的骄傲,也让从前那个骄傲的小公主月月沦落成家里的保姆。每次月月来看我,总抢着替我洗床单被套,她的眼神充满了坚定。女儿的未来成了我的心病,父亲家有享之不尽的奢华却没有爱,我能给她200%的爱却挤不出足够的教育经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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